一些基层治理中存在随意设“长”的现象,街长、巷长、路长、沟长、片长、段长,处处都是“长”
李雨娇/绘
文 | 何晓
近年来,各地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积极探索河长制、湖长制、林长制,构建党政同责、属地负责、部门协同、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,不断压实地方治理责任,使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保护更有力度、发展更高质量。
然而,一些基层治理中存在随意设“长”的现象,街长、巷长、路长、沟长、片长、段长,处处都是“长”。有的有名无实,形式大于内容,几十个住户的楼宇有了“楼长”,还设“层长”,甚至厕所也有“厕长”;有的人身兼数“长”,一“长”一考核,让基层干部疲于应付……这类以“抄作业”心态盲目推行的“某长制”,结果将与好初衷南辕北辙。
好经验不能简单抄用。谨防“长”出来的形式主义,im钱包官网要加强对“某长制”的统筹规范。坚持实事求是、因地制宜,对设“长”实行清单化管理,纳入乡镇(街道)履行职责事项清单,不搞千篇一律的一刀切、一招鲜。加强因需设“长”事项的备案管理,落实专家评审、群众评议环节,不随意新增事项,确保程序化、流程化、规范化,杜绝“想当然”设“长”。加强“某长制”清单动态管理,持续跟踪各种“长”的作用发挥情况,有没有解决一批疑难杂症,有没有提升基层治理效能,让群众来监督,让群众来评判。对那些对工作推动无益、流于形式的“长”,及时从清单中剔除,让每个“长”都含金量满满,真正推动“长制”变“长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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